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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广佛线二期)—依云水岸广场恢复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广佛线二期)—依云水岸广场恢复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广佛线二期)—依云水岸广场恢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广佛线二期)—依云水岸广场恢复工程

2.2项目建设地址:本工程位于佛山新城裕和路依云水岸南侧广场23期广场

2.3 项目建设规模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广佛线二期)—依云水岸广场恢复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依云水岸建筑边线裕和路市政人行道边的广场砖铺装工程以及依云水岸排水连接市政管网工程(含但不限于雨、污水、消防栓)(具体以施工图及经造价部门备案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广佛线二期)—依云水岸广场恢复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依云水岸建筑边线裕和路市政人行道边的广场砖铺装工程以及依云水岸排水连接市政管网工程(含但不限于雨、污水、消防栓)(具体以施工图及经造价部门备案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6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492965.67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已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完成注册手续并通过验证。(注: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论为准。)

3.5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3.5.1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

注: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或综合诚信排名)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的信用等级(或综合诚信排名)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但最终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相关系统核查的结论为准。

3.5.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未被锁定。(注: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论为准。)

3.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6.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6.5需提供近 1 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1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77月至20186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6.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同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同期进行的多个招标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招标项目(包括本招标项目在内)的投标均中标(或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招标人只能按照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其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发出的原则来确定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如果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本招标项目发出的,则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即: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及时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7 投标诚信要求

3.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其他要求

3.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4.1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依照顺府办发〔201694号文及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4.3现场告知性资格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4招标人现场登记审查投标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保证金等,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进行核对(社保证明、诚信信息、进粤登记信息除外),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社保证明除外)等】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资料不相符,招标人对该相关资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报名: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jy.fsggzy.cn:3480/TPbidder/LoginFrameAll/Login.html;可通过本公告网页下方的“网上报名”链接进入)办结网上报名手续。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业务”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0757-22836750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网站的“查看公告附件资料”(在“报名的工程”栏目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3 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7日至2018年7月13日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48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24日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清单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 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8年8月2日下午3:0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不含随机定标会议当天)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或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一致,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请各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审查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审查依据(社保证明、诚信信息、进粤登记信息除外),投标人未录入信息库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信息库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

    编:528000

联 系 人:梁工       张工     

    话:0757-292381650757-29878058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5号禅城绿地中心三座1001-1004

    编:528000

联 系 人:叶工  何工             

    话:0757-83032862

    真:0757-83032863

电子邮件:fsgzjczb@126.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话:0757-228367130757-228367010757-22836721

                                                                                     

                                                       201876

 


招标公告编制人: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邮编:528000,联系电话:0757-83039255 传真:0757-8303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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