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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管办赴浙江、上海学习装配式建筑方案择优政策和EPC总承包招投标工作经验

为学习借鉴浙江、上海等地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及实施EPC(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总承包招标与装配式建筑相结合等方面的经验做法,2016年12月26日至28日,63365主任郭福洪等一行9人远赴浙江、上海学习考察。

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余建平主任热情接待了市资管办一行。座谈会上,蒋虹副主任介绍了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保障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营造公平廉洁的招投标环境,规范创新招投标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浙江省对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快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一直很重视,省政府办公厅连续发布《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意见》、《浙江省深化推进建筑工业化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予以引导。《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于2016年5月1日施行,首开地方立法推进绿色建筑的先河。2016年8月底,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推出“装配式建筑项目应优先采用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融资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只有少数几家建筑工业化生产施工企业能够承建的,符合规定的允许采用邀请招标。需要专利或成套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的装配式建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可以依法不进行招标”等优惠政策,成为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的蓝本。

28日,在与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筑市场建管处、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建管处、市场管理总站(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等相关负责人座谈时,了解到上海作为全国最早实施住宅产业现代化的省市之一,1996年已出台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意见,2007年完成第一个装配式建筑项目。为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2011年以来,上海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本市住宅产业化的若干意见》、《关于本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关于推进本市保障性住房实施装配式建设若干事项的通知》,建立了配套推进措施,完善了应用扶持政策,加强了监管体系建设。座谈中,双方就EPC在装配式建筑招投标工作中的应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推广应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通过考察学习,市资管办不仅吸收了装配式建筑发展先行地区的成功经验,也辨明了发展道路上可能遇到的难题,从而进一步理清了佛山市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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